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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被狗咬伤商场能不能免责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顾客被狗咬伤商场能不能免责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侵权责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如果商场未对进入商场内部,对于顾客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犬只予以驱离或控制等妥善措施,最终造成顾客被咬伤,商场对此应负有过错,理应承担一定程度的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因犬只的管理者对犬只管理不善,导致其脱离控制,进入商场内部,商场相关工作人员因疏漏,未对犬只予以驱离或控制,鉴于最终的损害结果系犬只管理者与商场共同过错行为所导致,应当由犬只的管理者与商场对此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犬只没有所有权人或管理者,鉴于商场未及时发现并驱离犬只,那么只能由商场单方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如果客观事实证明,顾客对于自身损害发生存在过错的,商场或犬只管理者可以依法主张减轻赔偿责任。

5、赔偿原则为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应依法给付。

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也指出:“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即只要经营者具有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正因为商场保安的不作为行为与之吻合,甚至由于没有留下顾客的任何身份信息导致你无法向其索要赔偿,决定了你有权直接要求商场担责。

顾客被狗咬伤,主要是跟狗主人追究相关的责任,但要是商场方面没有禁止狗狗进入,商场方面也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顾客被狗咬伤了之后商场觉得自己可以免责但不清楚免责的条件跟实际要求等,可以找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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