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高空抛物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一、民法典高空抛物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发生高空抛物事故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二、高空抛物砸伤人,无法确定肇事者找谁赔
随着城镇化加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因高空抛物造成的人身、财物伤害事件也时有发生。当你经过一座高层的居民楼被高空抛物砸伤,找不到肇事者的话,你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全部住户赔偿。
通常来说,当你遇到高空抛物砸伤人可按以下方式来处理:
(1)在发生高空坠物后,有关管理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确定坠物造成的危害情况。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急救电话;如造成财物损坏,要保护现场、拍照取证并通知相关人员。
(2)尽快确定坠落物来源。
(3)确定坠落物来源后,及时协调受损/受害人员与责任人协商处理。
如果找不到确定的肇事者,那么作为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不明确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查明责任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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