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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算网络肖像侵权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怎样算网络肖像侵权?

这种属于网络侵权,只要你有确实的证据证明确实有侵权行为存在,那么就可以追究侵权人的责任。(一般网络侵权证据不好取,你要把网络上的证据用别的载体固定下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这里的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赔偿要以你的实际损失来定(一般很少有物质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是这方面侵权较多的赔偿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网络肖像侵权处理有纠纷,对于具体内容不太了解可以来在线律师咨询网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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