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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名誉侵权达到什么标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网络名誉侵权处罚标准:
网络侵犯名誉权,是指通过互联网络,在网上登载包括文字、图片、声音、动画等各种利用电脑和网络技术制作并在网络中上载的各种各样的作品,侵犯公民或法人的名誉,并使其社会评价降低或贬损的行为。
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以上就是我国网络侵权的相关方案中,对名誉侵权的标准判定了,可以看出我国对于网络侵权的案件,正在逐步加强监管力度。我对于网络的名誉侵权标准想知道更清楚的内容,建议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和相关部门。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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