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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股权质押后还能增资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法股权质押后还能增资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担保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股权质押后可以增资,设定质权的股权因公司增资扩股导致出质人持股比例缩减的,质权人应以缩减后股权份额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公司增资扩股后,因有新的出资注入公司,虽然原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但其所对应的公司资产价值并不减少。因此,对于原以公司部分股权设定质权的权利人而言,公司增资扩股后其对相应缩减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偿权,与其当初设定质权时对原出资对应的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偿权,实质权利并无变化,不存在因增资扩股损害质权人合法权利的可能。质权人应当以增资扩股后原股权对应出资额相应的缩减后股权份额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规定

《担保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担保法解释》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的,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根据担保法,可以约定质押期间分配的利润归出质人,根据担保法解释则不可以,个人认为担保法的效力大于担保法解释。

股东在进行股权质押之前,可以先去了解相关的法律,对股权质押之后的行为跟权力等等内容也需要作进一步的了解。股权质押后要进行增资但不知道具体的要求或是对于公司增资事宜不太清楚,可以找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来了解下自己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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