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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股权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股权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我国《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第78条第1款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可见,在我国,股权质押只能以书面合同的形式方可设立。

《合同法》法律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折叠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第十一条 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

因此,对于股权质押在签订的合同上也是属于要是合同,这点需要大家进行相关的了解,才能更好的进行相关合同的签订。对于我们来说,也要对法律上的条文理解清楚,才能得到法律上的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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