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如何以应收账款设定质权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如何以应收账款设定质权

首先,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其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是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构”,因此,在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后,需要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质押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基本信息、应收账款的描述、登记期限。出质人或质权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的法定注册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组织机构代码或金融机构编码、工商注册号、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等机构代码或编码。出质人或质权人为个人的,应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件载明的地址等信息。上述登记内容应当填写到征信中心的互联网登记公示系统,生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初始登记证明和修改码。

登记完毕后,应收账款质权就设立了。

以应收账款设定质权的话,最好是能够清楚设定质权的具体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话才不容易产生各种纠纷。更多以应收账款设定质权的要求或是设定质权的实际条件等等,请你上在线律师咨询网网站咨询律师进行了解。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