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教授名字招生宣传 吉利大学被诉侵权
擅用教授名字招生宣传吉利大学被诉侵权
自己的姓名被吉利大学用于招生宣传,在动漫领域享有盛誉的路先生认为吉利大学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各类损失。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
路先生是一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多次获得动漫领域奖项,在国内外动画、文化创意、文化传媒行业享有较高声誉。特别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路先生是福-娃动画宣传片总导演。本就在动画界享有很高声望的路先生,因为这部奥运宣传片也越来越有名气,但烦心事也随之而来。
2007年,路先生突然被学生告知,在北京吉利大学的网站上赫然列明路先生是该学校的学术带头人,而且是动漫学院的名誉院长。路先生还发现自2007年起,为扩大招生,未经自己授权同意,吉利大学擅自在2007年和2008年动漫与游戏学院《招生简章》中使用自己姓名,将自己描述为其“学科带头人”“动画专业带头人”并将相关信息刊登在其招生网站上,该信息至今仍在其他各官方网站包括中国教育在线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gkcx.eol.cn/)使用。
路先生认为,吉利大学未经自己同意,擅自使用自己的姓名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期间,吉利大学的侵权行为长达两年,且上述信息经多次转载、引用,在业内产生很大影响,学生在看到招生简章级学员介绍后就相关事宜询问自己,给自己的正常工作、生活带来极大困扰,原告的精神和名誉均受到影响。
路先生要求吉利大学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消除影响,同事公开登报在其官方网站上赔礼道歉,赔偿自己经济损失计503024元和精神损失2万元。
在开庭时,面对采访的记者,吉利大学的代理人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申请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据了解,吉利大学的代理人在法庭上称,他们在06年的时候跟路*授达成过一个口头协议就是说聘他来当名誉院长学校用他的名字做招生简章是经过路先生允许的。而路先生对此事坚决予以否认,表示根本不可能跟他们口头协议当学校的院长。路先生表示自己一次也没有去过吉利大学,甚至吉利大学的门冲哪边开,自己也不知道。
法院没有当庭对此事做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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