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山西省统计局2012年3月1公布《2012年山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411.7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2211.5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356.6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566.2元。
5、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236元。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20411.7元×20年=408234元;
2、农村:6356.6元×20年=127132元;
二、残疾赔偿金: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20411.7元×20年=408234元;二级伤残20411.7元×20年×90%=367410.6元;
三级伤残20411.7元×20年×80%=326587.2元;四级伤残20411.7元×20年×70%=285763.8元;
五级伤残20411.7元×20年×60%=244940.4元;六级伤残20411.7元×20年×50%=204117元;
七级伤残20411.7元×20年×40%=163293.6元;八级伤残20411.7元×20年×30%=122470.2元;
九级伤残20411.7元×20年×20%=81646.8元;十级伤残20411.7元×20年×10%=40823.4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6356.6元×20年=127132元;二级伤残为127132元×90%=114418.8元;
三级伤残为127132元×80%=101705.6元;四级伤残为127132元×70%=88992.4元;
五级伤残为127132元×60%=76279.2元;六级伤残为127132元×50%=63566元;
七级伤残为127132元×40%=50852.8元;八级伤残为127132元×30%=38139.6元;
九级伤残为127132元×20%=25426.4元;十级伤残为127132元×10%=12713.2元;
三、丧葬费:
44236元÷12个月×6个月=22118元
四、被扶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2211.5×(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元
2、农村居民:5566.2×(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元
关于转发山西省2012年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晋公交管[2013]74号
各市、县公安局交警支、大队,高速公安交警各支、大队:
现将山西省2012年我省有关统计数据转发给你们,供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参照使用,自2013年6月1日起执行。
一、山西省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411.7元
二、山西省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356.6元
三、山西省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2211.5元
四、山西省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566.2元
五、山西省2012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44236元
2012年山西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农、林、牧、渔业25293元
采矿业71541元
制造业34941元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7327元
建筑业36538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9792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8562元
批发与零售业30325元
住宿和餐饮业29378元
金融业62678元
房地产业29753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6892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42554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1259元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2565元
教育38425元
卫生、社会工作38386元
文化、体育与娱乐业33307元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2672元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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