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加班可有加班费
一、国家有规定:三八节成年女性可享受半天假期
2016三八妇女节(2016年3月8日),星期二,我国党和政府对维护和保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制定了较完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第三条规定:妇女节(3月8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三八妇女节加班可有加班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中对此问题进行了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三、补充:我国三类法定节假日
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如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岁~28周岁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各自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其他各种纪念节日如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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