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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人身损害律师:遭受人身损害后,该怎么办?谁应该赔偿?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遭受人身损害后如何保存证据?

1、首先要及时报案,以便受理机关可以及时地搜集和保存侵权及损害事实发生的相关证据。

2、遭受人身侵权时现场有目击证人的,应当及时询问并记下目击者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3、因道路缺陷或施工障碍等遭受损害的,及时拍下现场照片或委托公证机关对现场进行公证。

二、伤员治疗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人身损害发生后,情况紧急的先选择就近的医院。治疗中需转院的,由原入住医院出具转院手续,最好是转到治疗所受伤情方面比较专业的医院。

2、伤者出院后需复查的,应尽量到原医疗机构复查;不便到原医疗机构复查的,可以到就近的县级以上正规医疗机构检查。

三、谁应当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侵权人应当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些情况下会发生责任转移,常见的情形有:

1、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2、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有重大过错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

3、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5、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森合律师事务所刘*怡律师将持续为大家提供日常法律常识普及以及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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