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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太美被偷拍,不删照将侵权可请求赔偿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女大学就餐被偷拍晒网

21日,福建师范大学大四学生小崔向本网官微爆料求助,说他同为该校大三学生的女朋友,于3月19日中午在学校食堂就餐时被偷拍,并上传至一个经认证的新浪微博“福建师大表白墙”,这给他和女友的学习、生活造成了很多的麻烦,他们要求删除照片和相关信息,可博主拒绝的理由让他们无法接受。

截至21日中午,这则微博有30条五花八门的评论,有的说“这个不错,可以当老婆。”也有调侃说“这妹子饭量不错。”更有网友留下一个手机号码。

这个认证的微博在简介栏这样介绍道:“这里是福建师范大学表白墙,向你心爱的人大胆的吐露心声吧!今天我让你火了一把了吗?”该微博刊登大量求偶遇心动同学的联系方式信息,配发照片也大多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拍摄的,地点在校园的各个角落,甚至校外的公交站。

博主拒删,雷回复“太美不可以”

照片被发到网上后,被偷拍的女生在第一时间联系了“福建师大表白墙”博主,希望能删除照片消除影响。不料,博主的回复让其哭笑不得。博主拒绝删除的理由是这样的:因为女主太美,所以不可以删,下次请你长的丑一点,我就可以删除。

见此,男友小崔接着跟博主对话,要求删除照片,其中也有语气较重的警告“未经允许将他人照片贴出来这是犯法的,你要是这样下去造成恶劣骚扰,我会报案的。”博主回复是“你去报警吧。”而多数以“哦”应答小崔或央求或强硬的对话。

博主始终拒接删除照片,小崔也于21日上午到福州大学城辖区的派出所报案。据小崔介绍,民警并未立案登记,而是说照片是在公众场合的食堂拍摄的,并未侵犯隐私,如小崔他们觉得肖像权受到侵犯,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律师表示:精神损害,也属侵权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据此事分析说,未经本人同意,将照片作为非盈利为目的肖像侵权,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很明确的规定。

律师也表示,事主已明确告知,未经过她同意刊登其照片,并且多次要求删除的情况下,“福建师大表白墙”博主还是本着自己利益需求,不考虑其他人权益的话,还是可以按照侵权来处理,至少可以要求删帖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是否要求经济赔偿要看实际情况而定。

公安部门提醒:

福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表示,小崔他们一个可提供证明要求微博删除相关贴文;二是如果想要对方道歉赔偿,此类侵权案件属于自诉案件,需要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福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也表示,网站有义务删除这类侵权信息,否则也可以告网站侵权,“事主精神上感到痛苦也可以算侵权,所以不管博文内容是不是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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