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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花钱买资格证怎么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案情简介】

赵女士称,今年4月她产下一名男婴,因为没有育儿经验,于是经自家附近的家政公司推荐,找了“金牌”月嫂曹女士照顾,每月费用8800元,雇主管吃住。但工作第12天,曹女士在给婴儿喂奶的时候呛着了婴儿。

赵女士提交的证据显示,婴儿经儿研所被诊断为吸入性肺炎,之后在北京儿童医院被诊断为感染性肺炎。

月嫂曹女士审庭中未否认呛奶,但表示自己没有过错。“后来的医院病历上写的感染性肺炎,就证明这和呛奶没关系。”曹女士的辩护人称,赵女士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婴儿的病,与月嫂有关系。

就此赵女士回应,两家医院诊断结果不一样,因为在转院的时候婴儿发烧,病情发生了变化。

在法庭上,该家政公司的经理辛女士,出示了“金牌”月嫂曹女士的从业资格证。该证件由北京京劳技术培训中心发放,证书上显示曹女士为“高级母婴护理师”。

“她是我们这儿级别最高的月嫂”辛女士称,曹女士之前有大约10年的从业经验,“我们给她培训,从初级到中级、高级”,2011年获得高级职称。

雇主赵女士对此并不认同,称当初家政公司告诉她,曹女士已经从业7、8年,“现在才知道,她的证件是2011年,才从业三年算什么金牌月嫂。”

赵女士称,自己花了高昂的费用雇佣家政公司的“金牌”月嫂,而该月嫂缺乏育儿常识,给新生儿造成了损害,因此,赵女士主张家政公司和月嫂,承担医疗费、返还服务费等共计2万8千元。

涉事培训机构称,提供相关证件花钱就可办理,不需要任何培训,“高级月嫂证”办证最快三天。

此案未当庭判决。

【法律解读】

目前,月嫂行业还是一个待规范的行业,没有具体的法规约束,不过可以对照你们签订的“月嫂服务协议”中月嫂公司违约操作的地方,和月嫂实际操作的失误情况,拨打当地的“12315”申请工商局消保局申诉,维权,消保部门可以对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获得相应补偿。建议到有知名度和规模较大的月嫂中心聘请月嫂,一定要多加比较和考察,找一个真正负责任的家政员工,从而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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