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帮工回家路上受伤可以追偿吗
一、义务帮工回家路上受伤可以追偿吗
无偿帮工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处理上应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的公平原则,除物质利益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外,其受害人(精神受益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以示公平。但在承担份额上,应实事求是地区分是意外事件的损害,还是当事人过错的损害,以及自伤等不同情况处理。
在回家途中的话,是属于自伤,根据损伤的责任划分来,但与帮工的受益人无关,不能向受益人追偿。
二、具体处理事项
(一)意外事件致人损害的处理
在无偿帮工中,由于意外事件致人损害结果的发生,对于受益人和受害人,双方均无过错。而帮工劳动中,发生了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受害人致伤或致残(死亡)。处理这类案件时,一般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即公平责任原则,根据有关当事人的经济情况,由他分担经济责任,也就是说除受益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外,受害人也应承担责任。
(二)当事人或第三人过错致人损害的处理
1、受益人有过错的,受益人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2、致伤是由受害人过错造成的,应由受害人承担主要责任,受益人应承担次要责任或轻微责任。
3、双方混合过错,应视过错程度承担民事责任。
4、由第三人过错引起的,应由受益人、第三人分担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受害人也应视具体情况承担轻微责任或不予承担责任。
(三)帮工自伤的处理
1、自伤是由于正常帮工过失造成,应由自伤人与受益人分担民事责任。
2、自伤虽然发生在帮工期间内,但自伤与帮工劳动无关,责任应由自伤人自负。
以上就是关于帮工在回家途中发生意外时的一些问题处理,一般来言,在回家途中受伤,是与受益人无关的,应该与发生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责任划分,而受益人可以因为道义作一些道义补偿,但在法律上是没有责任的。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可在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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