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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名是姓名权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姓名权是否包括笔名

法律对姓名的保护是自然人自主决定并使用自己的名字,以及自己的笔名,艺名、别名、当然也包括网名。

侵犯姓名权是以干涉,强迫他人改变姓名,干涉他人使用姓名,强迫他人使用或不使用姓名,盗用、假冒姓名等。

所以如果有人强迫你放弃使用或强迫你使用某笔名、艺名、网名、也是侵权行为,

笔名和网名应该不属于知识产权,按照定义应该是姓名权

姓名权的内容:

1、改名权

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改名权就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其含义为,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限制。这种变更姓名的行为,虽然仅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但是不经过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登记姓名的变更,也必须经过登记,非法变更登记程序不生效力。

2、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

姓名使用权是一种专有的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姓名。在现实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

姓名使用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

姓名也可以转让他人使用。通常情况下,名人的姓名往往蕴涵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因为名人奋斗的历史通常能给人以巨大的激励,人们爱屋及乌的心理使姓名成了名人的象征,因而姓名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商业价值。

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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