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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侵害荣誉权人的物质利益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什么是侵害荣-誉权人的物质利益

构成侵害荣-誉权的条件有四个,即有侵害荣-誉权的违法行为、荣-誉受损害的事实、荣-誉受损是该侵害荣-誉的违法行为所造成、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根据这一构成要件,下列具体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这是最为常见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这一行为的主体一般为荣-誉的授予组织。如有的荣-誉授予组织在没有法定理由或非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他人已获得的荣-誉。

2、非法侵占他人荣-誉。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的手段,窃取、强占、冒领他人荣-誉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非法侵占他人荣-誉的侵权者与荣-誉权人有一定的联系或关联。如某企业领导以该企业技术人员的一项设计为自己申报奖项并最终获奖,这即是非法侵占他人荣-誉。

3、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主要的行为方式包括对他人获得的荣-誉心怀不满,向授予组织诬告、诋毁荣-誉权人,或者当众摘人荣-誉牌匾、撕人荣-誉证书,或者公开发表言论诋毁他人荣-誉名不符实等行为。这里应注意的是,诋毁他人荣-誉侵权的构成,以情节严重为限,如果只是发表一般的不当评价,不宜作侵权处理。

4、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获得荣-誉往往能带来相应的物质利益。侵害荣-誉权人物质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拒发或少发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如少发奖金),以破坏他人荣-誉为目的故意损毁荣-誉权人的奖杯、奖品、奖章等。如属过失损毁他人的奖杯、奖品等物,则应以一般的侵害财产行为论处。

在实际中,获得荣-誉权的物质利益是公民的合法利益,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如果您咨询的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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