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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人身自由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并不受他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人身自由是自然人自主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参与各种社会关系、行使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基本保障。一个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权,也就无法享受其他民事权利。

二、特点

一是人身自由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只有具有公民的资格,其合法的权利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囚犯虽然也是公民,其行为触犯了法律,其人身自由权中的身体自由权被依法剥夺了,但其人身自由权中的精神自由权仍然存在。如囚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自主思考如何上诉、申诉、控告、辩护的自由。如果以强制、诈欺等手段使囚犯陷入错误的思维,做出错误的决定,像以申诉不当要加刑的错误认识欺骗囚犯使其不敢申诉,就是违反法律规定,对囚犯精神自由权的侵害。

二是人身自由权是绝对权,实现此种权利不需要具体义务人的积极配合。

三是人身自由权的客体是人身自由,人身自由包括身体自由和精神自由两部分,对应的人身自由权亦包括身体自由权和精神自由权。身体自由权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思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公民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运动的权利,非法限制或剥夺公民的身体自由,就是侵权行为。精神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思维的权利,是公民自由支配自己内在思维活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公民的精神自由,即为侵权行为。

四是人身自由权的行使受法律的限制。法律限制公民在行使自由权的时候,不得违反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自由的行使。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人身自由权,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留置盘问

2、行政传唤

3、管束或约束身体

4、扣留

5、强制隔离戒毒

6、收容教育

7、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离

8、“两指”,《行政监察法》第四章第20条规定行政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罪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在认定非法拘禁罪时,在客观方面拘禁行为必须具有强制性,即指违背他人意志,强行使他人处于被管束之中。主要表现为使用足以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如实施绑架、关押、禁闭等。

从你上面的陈述可以看出,那个人并没有对你朋友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只是采用恐吓、胁迫等精神强制手段,所以构不成刑法238条所规定的“非法拘禁罪”。但是你报案肯定是有实质效果的,因为那个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那个人要承担行政责任即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各位解答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人身自由权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的权利,一旦被人侵犯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服务,欢迎各位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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