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施暴者是未成年人是否能构成犯罪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非常重视的。人们常将儿童比作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因此这样一部电影,会让人们对施暴者产生极大的憎恨感,认为再怎么严惩也不为过。

但是,如果这样的施暴者也是未成年人呢?

这两天,在微信朋友圈传得沸沸扬扬的庆元虐童事件,以及校园女同学霸凌事件。两段视频心惊动魄,看完后令人异常气愤,其暴力程度甚至与电影中相当。人们呼喊着法律的惩治,但却发现法律在校园暴力面前却是缺失的。果真如此吗?笔者认为,即是,也不是。

细数现有法律对于这两起校园暴力的惩治,无非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刑法》。施暴者是否能构成犯罪呢?我国刑法对于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是有年龄界限的,对于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该负刑事责任。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对故意杀人等八类严重的暴力犯罪负刑事责任。对于14周岁以下的人,任何犯罪均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施暴者在14周岁以下,那么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在14到16周岁之间,要看其行为是否属于故意杀人等8类严重的暴力犯罪。

笔者认为《刑法》这样的规定有一定的合理性。事实上,世界各国对于未成年人都采取了保护的措施,都规定了一定年龄之下的未成年人是无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这道理很简单,法律用最严酷的刑罚惩罚一个心智还不健全、对社会的认识及认知程度还未成熟,对自己行为尚未有足够的判断的未成年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该刑罚也起不到任何的教育及惩罚的作用。这就好比,刑法去惩罚精神病人有没有任何意义一样。

有人会问,那么《刑法》就没办法了?非也,《刑法》还规定了对于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是问题在于,这一条的规定并没有非常详实的操作指引,在什么情况下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政府需要介入将其收容教育呢?这在实践中个,甚少出现。对于校园暴力,动用此条,显然难矣。

其次,《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施暴者,《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否有相关的处罚呢?笔者翻遍了整部《未成年人保护法》,其更多的强调的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这件事中,《未成年人保护法》唯一有用就是约定了学校保护的义务,对此受害者有权依据相应条款要求学校承担相关责任。事实上,对未成年人保护是应该的,但是保护与惩戒应并行。对于校园暴力,这一部分法律最应该,也最合适对未成年人施暴者的惩罚进行规定。我们无需将任何事件都上岗上线动用刑法,但是比如说要求监护人强制赔偿问题,要求施暴者强制道歉问题,对于视频扩散的法律保护问题,在该法中都可以约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虽说是保护法,但是却像它保护的对象一样,没有牙齿,没有强制力。

最后,《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方》第三十二条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侵权责任方》约定了民事赔偿的责任。对于施暴者如果是未成年人,其侵权的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显然,对于校园暴力的惩治,现有法律是有规定,但是不够。人们惊呼法律的保驾护航,事实倒不一定都是召唤刑法的万能,事实上刑法也不应该万能。但是其他法律是否能够给力,跟上。打个比方,孩子被打后,医药费谁来督促,校方是否有责任,小孩的家长到何处投诉,施暴者是否应该道歉,等等。打人者当然不能一走了之,未成年人也一样。相关的监护人、校方同样也不能一走了之。法律既然给了未成年人特殊的待遇,那么对于其监护人就应该有点颜色,否则谁去监管校园暴力。

总之,对于校园暴力,法律绝不能缺失。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