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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烧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三级烧伤怎么赔偿标准

我国工伤的赔偿是依据伤残等级而定的,而不是按照烧伤的等级,所以受伤劳动者烧伤三级的时候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后就能确定赔偿的标准。

二、工伤三级鉴定标准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重度癫痫;

4、偏瘫肌力3级;

5、截瘫肌力3级;

6、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

7、中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8、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两项及两项以上者;

9、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10、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

1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2、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3、一侧肘上缺失;

14、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

15、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0°~9°者;

16、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7、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

18、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22、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23、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喉源性);

24、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损;

25、一侧上颌骨完全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2(注:2为平方);

26、一侧下颌骨完全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2(注:同上);

27、舌缺损>全舌的2/3;

2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

29、一侧胸廓成形术,肋骨切除6根以上;

30、一侧全肺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术;

31、一侧全肺切除并血管代用品重建大血管术;

32、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33、肝切除2/3,并肝功能中度损害;

34、胰次全切除,胰岛素依赖;

35、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6、双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7、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

38、膀胱全切除;

39、尘肺ⅲ期;

40、尘肺ii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41、尘肺ii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4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43、粒细胞缺乏症;

44、再生障碍性贫血;

45、职业性慢性白血病;

46、中毒性血液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47、中毒性血液病,严重出血或血小板含量≤2×1010(注:10的10次方)/l;

48、砷性皮肤癌;

49、放射性皮肤癌。

三、申请伤残鉴定的程序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上述就是小编对“三级烧伤怎么赔偿标准”问题进行的解答,我国工伤的赔偿是依据伤残等级而定的,而不是按照烧伤的等级,所以受伤劳动者烧伤三级的时候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后就能确定赔偿的标准。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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