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产检能报销吗
产检费用是可以报销的,而且可以通过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两个途径报销。
一、医疗保险报销:参加医疗保险的孕妇,部分产检费用可免费,或者直接刷医保卡缴费即可。
二、生育保险报销:生育完以后,生育保险可报销一定生育费用,这其中就包括大部分必要的产检项目。
三、产检费用报销项目
第一次产检报销项目: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产检报销项目:(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产检报销项目:(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产检报销项目:(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产检报销项目:(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产检报销项目:(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产检报销项目:(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产检报销项目:(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产检报销项目:(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产检报销项目:(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产检报销项目:(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产检报销项目:(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注意事项:
1、医疗费单据申报时间:每月1日至20日;
2、门诊和住院医疗费分开填报;
3、费用报销申请表认真填写;
4、自然流产不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内;
5、费用报销申报表请加盖公章;
6、外地户籍有生育险无生育服务证的请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7、报销在北京以外地区分娩的住院费用除提供以上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两个证明:一是由单位出具的在外地生育原因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二是由外地医保部门出具的就诊医院是否为医保定点和医院等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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