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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偷窥隐私判刑多少年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对于偷窥隐私判多少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如果没有传播出去,那就构不成传播淫秽信息。

如果传播出去的话,就是“传播淫秽信息”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传播偷拍他人的隐私视频一方面是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另一方面传播出来会对受害者构成“侮辱”,有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另外,《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对于偷窥别人隐私的行为,在我国一般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因此说对偷窥别人隐私量刑处罚就不准确,因为只有构成了犯罪之后才会涉及到量刑的问题。但偷窥他人隐私毕竟属于违法行为,此时一般是按照治安管理方面的规定对偷窥者进行处罚的。

什么是隐私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你有隐私是不想让人知道的,他人也是一样,不要抱着好奇的心理或是看笑话的心理去偷窥其他人的隐私,不管你处于什么理由都是不对的,要想了解他人不如去和他多接触,这样才能更好的了解他人。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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