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打人能赔偿多少钱
婚内打人能赔偿多少钱
孙某应遵从《婚姻法》有关“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的基本原则,孙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第三人发生恋爱关系,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该基本原则,导致家庭关系紧张。此外,孙某还实施家庭暴力殴打张某,导致她左腿骨折,严重侵犯了张某的身体健康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9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配偶却与他人同居,或实施家庭暴力,另一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
这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夫妻间的人身损害得不到赔偿,也使很多人形成了“只要不离婚,打人不负责”的错误认识。其实,夫妻间人身损害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鉴于这一条规定的赔偿范围过于狭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法院应予受理。
依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孙某应当赔偿张-洁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婚内索赔是执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个人财产而不是执行共同财产,法院对孙某的判赔应从他的个人财产中支付。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有专家认为,婚内损害,受害方应当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要求,而不能孤立提起赔偿主张。
中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但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9条进一步细化:承担《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
上述司法解释,实际上是否定孤立提出婚内损害赔偿的主张,其中很重要的理由是为了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对于婚内打人的相关知识的介绍,基于这方面的知识我们明白婚内暴力是十分严重,以及影响孩子的发展,而且婚内打人的赔偿只能在离婚的时候提出,而且财产会倾向于受害人一方,如果对于这方面的知识还有其他任何的问题,积极进行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