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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聚餐喝酒先签生死状,签完真能免责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同学聚餐喝酒先签生死状,签完真能免责不

免责声明纯属玩笑,法律上不算数。根据我国《合同法》,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另外,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合同免责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酒后出事故酒友要负什么责任

一般来说,喝酒醉酒导致事故的,多数情况下属于喝酒者自己的责任,是怨不得别人的,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是有过错的,应该根据相应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虽然大部分情况下劝酒的人自己可能也伴有醉意,在没有清醒的意识下做的劝酒行为,但这种实际上仍然有过错。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虽然按照仔细的分析看,不能喝酒的人最后被劝喝酒,也有自己不自知不克制的过错,但是,酒后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劝酒开始诱发的,所以,当然需要负过错责任。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同学聚餐喝酒先签“生死状”,签完真能免责不 不管是同学聚会还是其他的聚会,与会人员都要记得不要轻易的劝酒,该喝多少就喝多少。对于同学聚餐喝酒先签“生死状”法律效力的内容,可以来在线律师咨询网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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