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倒塌砸伤路人医药费应该由谁赔偿
围墙倒塌砸伤路人医药费应该由谁赔偿
2008年8月15日晚15时许,天刮着大风下着大雨,苏XX匆匆往家赶,在路过XX某公司时,被该公司突然倒塌的围墙砸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事后,由于与该公司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引起诉讼。苏XX认为自己受伤的原因是围墙,围墙是小区业主共有的,因此将小区业主全部告上了法庭,而小区方面则认为这是属于不可抗力时间,自己可免责。
法院判决:业主不能证明自己无责任则有责任赔偿
XX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苏XX在某公司墙外行走时,被该公司的围墙砸伤,根据法律规定,建筑物所有者或管理者能证明其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XX某公司称,事发当天狂风暴雨,其公司的墙才倒塌,系不可抗力造成的,但未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XX某公司应当赔偿苏XX损失。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XX某公司赔偿苏XX28771.27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判决,双双提起上诉。
XX中院审理后认为,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人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外在力量。如地震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等社会现象。虽然XX某公司的围墙在下雨时倒塌,但其没有证据证实其所在的地区发生了大量房屋倒塌的现象,故其围墙倒塌不属于不可抗力所致,依法不能免责。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什么是房屋的相邻权
房地产相邻权的实质是对房地产相邻各方行使房地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合理延伸或必要限制。它主要包括相邻通行权、施工相邻、管线相邻、用水相邻、防险相邻、环保相邻、地界相邻、共墙相邻、通风采光、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相邻权。以下主要介绍常见的相邻通行权、施工相邻权和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相邻权。相邻通行权的主张必须以确有必要为前提。只有在相邻一方的土地或房屋由于自然条件或其他原因限制,而处于相邻他方所有或使用的土地或房屋包围之中,致使其不通过他方土地或房屋就不能通行的情况下,相邻方才能主张其行使相邻权。如果除经由该土地或房屋通行外,尚有公共通道或其他通常可以通行,则相邻方一般无权主张“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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