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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买了定金是否能退还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房子不买了定金是否能退还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如果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该房源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话,并且认购书条款中对房号、面积、价格、付款方式等有明确约定,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属于有效协议,退房就属于违约行为,不能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以下两种情形购房者可以退房。

1.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所买房源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属于无效协议,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的(开发商在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定金,本身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2.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买的房源虽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但是《商品房认购书》中没有注明房号、面积、价格等主要条款内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属于无效协议,也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的。

签订认购协议是要注意的事项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一旦被购房者选中,开发商就必须向购房者预留该房屋,并就该房屋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不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预留的作法就会给开发商的销售造成影响甚至是损失。同时这也是开发商的一种促销手段,以认购协议的签订给购房者一定的压力,督促其尽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使买卖成交。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但这里所指的费用,是指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订金"而非作为订立合同担保性质的"定金"。而且,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订金",只要当事人是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约定不予退还的,都应依法从其约定。

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有关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此在"定金"或"约定不予退还费用"的情况下,购房者很可能处于被动的地位,要么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要么拒绝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承受定金或订金的损失。因此,提醒购房者慎签《房屋认购协议书》,注意协议书采取的是"定金"方式还是"订金"方式,有没有"另有约定"。

不买了房子定金是否能退还 在买房缴纳定金之前,你必须要能够好好想清楚,你缴纳的定金有可能不退还,必须要去想清楚到底怎么样做。不买了房子开发商不肯退还定金当事人不知道怎么样做,遇到此问题要解决建议你来在线律师咨询网找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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