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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多久能做鉴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人身损害多久能做鉴定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出现伤残的,伤残鉴定是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的,这样有利于鉴定结果的正确性。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出现伤残的,伤残鉴定是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的,这样有利于鉴定结果的正确性。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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