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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定金的相关问题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托管定金的相关问题

(一)资金托管的权限

未经买卖双方书面同意,中介公司不能托管任何资金。

(二) 托管定金的支付

托管定金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才能支付:

1、达到约定的放款条件。例如合同约定业主做完全权公证委托后放款,业主已经办理完毕该后续。

2、双方协议付款。即买卖双方书面同意该笔托管定金支付给哪方,中介公司依据双方达成的合意处理。

3、有法院生效判决。如果没有达到上述两点,那么只能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决定款项支付给哪方。

目前已经发生多起在没有达到以上三种情况下,擅自不当支付托管定金,导致重复向另一方支付的现象,教训很惨痛,支付请谨慎。

相关知识:定金托管和资金监管是一回事吗

定金托管,参与的是三方,买方、卖方、银行(或者有支付牌照的支付平台),目的:定金托管是发生在交易已经达成,但是为了防止卖方的房产有不安全的因素,先将定金托管,等到住建委核房完毕,权人房产没有查封等情况后,再将定金转给卖方。

资金监管,参与方是四方,买方、卖方、银行(或者有支付牌照的支付平台)、中介,目的:由于二手房买卖的复杂性,交易周期长,为了保证买方交易资金的安全,在房产过户之前,除定金、物业保证金、户口保证金外的所有房款必须自己监管,房产过户成功,房款会达到卖方的指定账户。

但是定金托管和资金监管的共同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为了交易的安全、资金的安全。

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反悔的情况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导致买方反悔的因素有很多,具体可以归纳成以下四种情形:

第一种: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买方经济状况恶化或缺少后续支付房款能力而无法支付合同约定房款,导致违约。

第二种: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不同于预售商品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所以,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质量瑕疵。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售房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或者房屋存在违章搭建等情况,就可能导致买卖纠纷产生。

第三种: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买方拿到房屋期间,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实,或者在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因卖方原因导致房屋买卖交易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即使买方已经缴付了首期款并实际入住,只要房屋尚未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利益就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第四种:因贷款政策变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二手房市场贷款政策先是银行提高贷款首付额,提高贷款利率,后是严格限制第二套房屋买卖贷款等,由于政策变化导致买方贷款申请没有通过,从而构成合同违约。

关于托管定金的相关问题本文也为大家做了介绍,这是在房产交易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对于有购房打算的人一定要了解清楚,才能知道怎么办。对于一些相关的知识,建议大家多看看相关的介绍,有更多的了解就能清楚更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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