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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同学孤立算校园欺凌事件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被同学孤立算校园欺凌事件吗

发生在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利用体能、人数或者家庭背景等条件,蛮横霸道、恃强凌弱,通过以下方式蓄意或者恶意实施欺负、侮辱,侵害另一方身体、精神和财物的行为:

(一)在班级等集体中实施歧视、孤立、排挤的;

(二)多次对特定学生进行恐吓、谩骂、讥讽的;

(三)多次索要财物的;

(四)多次毁损、污损特定学生的文具、衣物等物品的;

(五)实施殴打、体罚、污损身体等行为的;

(六)记录、录制、散布实施欺凌过程的文字、音频、视频等信息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欺凌行为。

相关法律知识

《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

第十条学校是预防校园欺凌的责任主体,校长是预防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负责人按照职责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坚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将预防校园欺凌作为道德与法治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特点,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教育学生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学生之间的各种矛盾,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心理健康辅导员,对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的学生及时给予关心和心理辅导。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制定预防校园欺凌的具体工作制度,健全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调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学校应当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时发现并制止校园欺凌行为。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对于其他同学孤立在产生之后会对对方的心理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害,严重的可能会有抑郁症的,并且孤立行为本身就是属于校园暴力行为之一,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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