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录音是否侵犯隐私
一、饭店录音是否侵犯隐私
如果没有将录音用于非法活动或者随意公开传播,一般认为是不构成侵权的。
饭店在客人消费的过程中进行录音,主要是为了在以后出现纠纷的时候作为证据,也是为了顾客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着想,在店内安装摄像头,不但能防止他人在店内捣乱,就算出了事,也有监控录像录音作为证据。法律保护监控者的利益,允许银行等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备,但必须报经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批准。同时,监控者回获得的被监控者的个人信息,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不得披露、泄露,否则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
只要饭店不对监控、监听所得到个人隐私内容予以转播或者用于牟利,就应该属于合法,不属于侵犯隐私。
二、录音的证据效力
首先肯定地说,录音或录像证据是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之一。在《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八种形式的证据,其中第四项是“视听资料”也就是录音录像证据。
录音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具备《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效力:
(一)录音手段合法
录音手段合法,即录音具备合法性。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
(二)录音无疑点
录音无疑点,即具备真实性,指当事人提交的录音未被剪接、编辑或者伪造。若对方当事人对真实性有异议,可以由对方当事人申请作相关的司法鉴定。
(三)录音有其他证据佐证
即录音录像与案件有关联性,能与其他证据结合,形成完整、统一指向的证据链。
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公众场合,例如餐厅、酒店大堂、银行、公交车等,都装上了监控系统,就是为了保障治安。甚至在马路上也有天眼系统。只要这些录音或则录像没有用于非法传播或者牟利,就不视作违法。如果您还需要更多帮助,请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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