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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房登记表属于隐私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上房登记表属于隐私吗(《侵权责任法》于2020.12.31失效)

房产交易信息是关系到个人的私生活,是属于个人隐私。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保护范围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的请求权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法律责任的聚合与民事责任优先原则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本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隐私权包括以下权利

1、个人生活自由权

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

2、情报保密权

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诸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强制披露其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以及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播或公开的私事等。

3、个人通讯秘密权

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4、个人隐私利用权

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隐私的利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例如利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作淫秽物品,即应认定为非法利用隐私,从而构成违法行为。

对于居民的个人信息,法律是依法给予保护的,非经法定程序,他人是不能披露的,更不能由此进行交易买卖。在一般情况下,房产交易是属于个人信息的。但是如果是一些特殊人物,比如国家官员的房产交易信息,是有义务进行公开的,在这种情况下,房产交易信息就属于向公众公开的范围,当事人是不享有隐私权的。公安司法机关为了办案的需要,如果要查询房产交易信息的,需要到房管局出示相关的手续和证件,由此查询到的信息,只能在办案中使用,对外是需要进行保密的。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上房登记表是属于个人隐私部分,不可以侵犯的,如果遇到侵权的情况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以上这些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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