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民法典侵犯肖像权需要赔偿损失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民法典侵犯肖像权需要赔偿损失吗

  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被害人可以要求侵害人根据侵权情况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肖像权简单来说就是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侵犯肖像权认定依据

  构成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应具备以下两个要件:要有使用肖像的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或没有正当理由。具体来说,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2)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

  (3)超出肖像权人许可范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4)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地域范围内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5)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期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肖像权是人们人格尊严的一种,肖像是体现人的一种形象并且肖像权享有人格利益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因不当手段对他人的肖像进行侵权。如未经本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的,是要进行赔偿的。如果大家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来在线律师咨询网咨询律师吧。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