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 何以标本兼治
经济学关于经济生活中人性的假定,即经济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取向,可以给出商业贿赂动机的最基本解释。行贿方通常将“贿”(财物)作为成本,投入受贿方;受贿方利用其与职务相联系的权力,给予便利、准许或其他形式的回报,进而使行贿方获得超额利润。双方的最大化动机都得以满足。因为受贿方是以公权(包括集体的权力,如公司的权力)换取私利,所以,行贿方通常获得的超额利润(率)是很大(高)的。由此也就告诉我们,只要商业活动存在,就有发生商业贿赂的可能性;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总有甘愿铤而走险之徒。
从最近发生的家*福、西*子等跨国公司的商业贿赂案中,我们看到一个共同现象,那就是,中小公司或供应商为了获得跨国公司的业务或采购合同,行贿跨国公司重要岗位的员工。这一现象说明,由于跨国公司普遍存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像家*福这样的大卖场,是比较典型的范围经济)优势,甚至处于某种垄断地位,中小公司或供应商为了攀上“高枝”,达到最大化的目的,就会不惜血本,开展他们的“凌厉攻势”。这一类商业贿赂和以“买官卖官”为代表的官场贿赂一样,是“公权”的寻租。因此,经济活动中的公权,尤其是与垄断、市场强势有某种联系的公权,要受到有效制约,不能被滥用,否则,商业贿赂就将无孔不入、防不胜防。由此可见,商业贿赂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公权、垄断等因素的负面作用。整个市场环境的净化和有序,商业贿赂活动的大幅度减少,要从解决这些深层次因素中存在的问题入手。
解决商业贿赂这一腐败问题,公司的态度和其内部机制,进一步地说,公司的社会责任至关重要。最近几起跨国公司商业贿赂案披露后,涉案公司的反应都还算积极。家*福正式为供应商开通了24小时投诉热线,以听取供应商对家*福采购部门的投诉,监督家*福内部收受贿赂、腐败等问题。家*福在给媒体的一封公开信中还表示,近期对北京城市采购中心及七家门店进行调查,并将8名家*福员工移交司法机关。这是**福中国开展反腐调查的成果。另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福中国加强了反腐力度,对可能存在的内部腐败情况进行调查。西*子总部发言人已经坦承,西*子中国市场的确存在不正当的商业行为。西*子中国公关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8月起,**子公司在其业务涉及的185个国家开展了内部检举工作。西*子内部的任何一个员工都可以通过西*子内部的名为“HELPUS”的合规系统、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向西*子指定的律师检举所知道或者了解的公司内部违规信息。据介绍,员工举报后,会由**子公司外部的合规专家进行回复,而且,所有举报途径都是全保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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