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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停车被拖走,取回发现损伤谁赔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事件经过】

5月6日14时许,市民张先生开着斯柯达昊锐轿车去苏州路办事,结果兜了好几个圈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停车位,心急之下就把车子停在了百万庄附近的苏州路立交桥下。

7日10时30分许,张先生准备离开时,发现车不见了。“我起初以为车丢了,就报了警。”张先生说,警方得知他是在水区丢的车建议他先去苇湖梁停车场找找,是不是违规停车被拖走了。

7日12时许,到了苇湖梁停车场,张先生才知道他的车是违规停车被市城市快速路管理中心拖到了这里。张先生交了拖车费取回了车,可车一开起来,变速箱就发出“咯噔、咯噔”的异响。“车被拖走之前没有这样的情况。”张先生只好将车送到苏州路斯柯达4s店检查。

11日,苏州路斯柯达4s店负责检查张先生车的马姓工作人员说,张先生的车是因为挂着P挡拉着手刹时被硬拖造成变速箱损坏,换变速箱要76000元,修车工时费需要2600元,维修所需的7桶变速箱油需要700元,共计79300元。不换变速箱也可以开,但有安全隐患。

张先生发现车坏后就返回苇湖梁停车场询问,工作人员让他找市城市快速路管理中心路政科,可张先生在该路政科得到的答案却是让他找拖车公司。

“车不可能是我们拖坏的。”负责拖移张先生车辆的贡先生则表示,“我们在拖车时,用拖车滑板,可以把四个轮子抱死。将车辆撬起后,滑板垫到车轮下,这样车辆在自身不动的情况下,就可被安全拖移。要想我们负责,必须要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能清楚有力证明是拖车造成的车辆损坏。”

“交警现在拖车都是交罚款,不交拖车费,那我为什么要交200元拖车费?拖车造成车辆损坏谁来陪?”张先生一连串的疑问,几天来始终没有答案。

一次拖车牵扯两部法规

张先生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他无需缴纳拖车费用。

据记者查看,该法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张先生属于违规占用人行道。”市城市快速路管理中心路政科王科长说,该桥下是禁止停车的,苏州路全线有十几个全线禁止停车的指示牌。市城市快速路管理中心路政科没有拖车,都是委托给拖车公司。而且市城市快速路管理中心依据的是《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由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解读】

张先生因拖车车辆损坏造成的损失应该找市城市快速路管理中心要求其承担责任,如果是拖车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市城市快速路管理中心可以找拖车公司追偿。张先生应拿出拖车后4S店给出的检查结果,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车主如果能够提供因拖移过程中操作不当而造成车辆损坏的证据(如车辆被拖前后的对比图片或视频等),即可向拖车公司索赔;若拖车公司拒赔,车主可提起诉讼。而如果车主和拖车公司双方都无法举证证明车辆损坏原因的,车主可以将车辆送至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损伤时间鉴定,或者向派出所报案进行民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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