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丢失怎么要求赔偿
托运过程中,行李箱或行李中的物品遭到损坏,如查明是由于航空公司的疏忽或野蛮搬运所致,航空公司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根据航空公司的“终站赔偿法则”,多次转机的旅客,一旦发生行李丢失,由搭乘终站的航空公司负责理赔。
什么时候理赔?
若乘客发生了行李丢失或延误的情况,必须在21天内(最迟从行李交付收件人之日起算)联系当地的航空公司办事处;行李损坏的申报期不得超过7天,否则视乘客自动放弃权利。如果使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通知,则以邮戳或电子显示的接收日期为准。
登机牌千万不要随便丢掉,若行李出现问题还要与证件一并出示给航空公司。如果购买了旅行保险,记得要找机场工作人员出一份行李丢失证明,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行李损坏的赔偿标准
国内航班:
国内几家大型航空公司(国航、东-航、南-航、海南-航空)的旅客须知,均写明国内航班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应不高于100人民币/公斤(或等值外币);如行李价值不足100人民币/公斤(或等值外币),则根据行李的实际价值赔偿。
国际航班:
对于符合《华沙公约》标准的航班:行李赔偿限额为每公斤17SDR*。如行李的实际损失低于此标准,将根据行李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非托运行李的赔偿限额为每公斤332SDR*。
对于符合《蒙特利尔公约》条件的航班:行李赔偿限额为每公斤30美元(或等值外币)。如果行李的实际损失低于此标准,将根据行李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能提供适当证明,每名旅客托运和非托运行李的赔偿限额为每公斤1131SDR*。
如不能确定行李重量,公司将根据各级客舱每位乘客免费托运行李上限规定的重量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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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行李丢失多发生在转机转运的情况下。而长假或出游高峰期,因为人流量大,行李多,也是导致行李托运丢失的主要原因。发现行李丢失后,可到终点站机场的行李查询台咨询及申报。如果在国外机场发现行李丢失或损坏,也可直接找所搭乘航空公司,在当地机场柜台向工作人员申诉。
查询时,需要出示行李票、登机牌以及护照等证件。
理赔方面,每家航空公司的标准各不相同。工作人员一般会让旅客填写“遗失行李索回申请(BaggageInventoryandClaimForm)”,内容包括飞行路程、携带几件行李,并提供各式行李的图片供旅客指认,将资料输入电脑,透过国际性协寻行李网站,找出行李遗失处。
之后每家航空公司的处理流程和标准则略有不同,但一般在一周到一个月之间都会有相应回复,若找到行李,任何一家航空公司都会派人亲自送到旅客下榻的地点。在行李送回之前,一般航空公司将支付日用品代购金以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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