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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约定金可以退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成约定金可以退吗

依据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成约定金是可以退的,当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时,就需要退还成约定金,并且要双倍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与押金的区别

定金与押金的不同之处在于:

1.性质不同。

定金担保所产生的只是债权而不是物权。而押金则为质押的一种特殊形式,属担保物权范畴。

2.对数额的要求不同。

定金数额必须低于主债标的数额,且不得超过法定的比例。而押金原则上必须与主债标的数额相等,甚至可以超过主债标的的数额。

3.交付的时间的不同。

定金的交付是在主债成立至主债履行前,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而押金的给付一般在履行前,也可以与履行同时,不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

4.转移的权利不同。

定金担保属权利转移型担保,定金交付后,其所有权归接受定金的一方所有。而押金担保属占有转移型担保,押金交付后,债权人负有妥善保管押金的义务,在主债未履行前,不得将押金据为己有或加以处分。

5.担保功能不同。

定金担保为双方当事人的互为担保,通过其定金罚则来实现其对债的担保功能。而押金担保只是为主债权一方的债权提供担保,押金的效力只拘束交付押金的当事人一方,若接受押金的主债权人不履行主债时,不发生双倍返还押金的后果。

6.担保的主体不同。

交付定金的人只能是主债的一方当事人,而交付押金的人既可以是主债的当事人,也可以是主债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成约定金是可以退的,当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时,就需要退还成约定金,并且要双倍退还。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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