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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公共设施犯法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损坏公共设施犯法吗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故意对公共设施进行损坏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依据情节进行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故意对公共设施进行损坏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依据情节进行处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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