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家庭保护的关键是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另一方面的问题是“缺位”即监护责任缺失,父母不能很好地履行、甚至不尽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义务。目前我国有2千多万父母进城务工的农村“留守儿童”、约100万城市流浪儿童,还有近年来不断增加的未成年犯罪人,这些孩子中的很多人生存条件得不到保障,感受不到父母亲情,他们的教育和发展存在许多障碍,基本权益受到侵害,这是父母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失职。《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这类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新增加的内容。

有的父母认为“孩子是我的,管不管孩子、怎么管孩子是我家庭的私事,别人管不着”。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这种认识行不通了。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这些规定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