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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改绿地为菜园是否侵权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居民改绿地为菜园是否侵权

小区绿地成了私家菜园

日前,来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区,看见几位居民正在楼前的一个大花坛里忙碌。虽然生活在城市里,但这些居民手中的锄头、锹等干农活的工具一样也不少。询问得知,这个有200多平方米的花坛被这几户居民当成自家的“责任田”给均分了,每家开垦出一块菜地,为的是家里人能够吃上不花钱的新鲜蔬菜。

无独有偶,在该市朝阳区开工胡同的一个小区看到,今年65岁的范先生正在为“春耕”忙碌着。范先生说,他家住在一楼,窗户外是一块临街的绿地。去年,他在绿地上种了几垄茄子,没想到收成特别好。于是今年一开春,他就到农村的亲戚家要了点蔬菜籽,打算开辟一个菜园。范先生认为,种菜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还能让他享受到田园生活的乐趣。

随后,分别走访了宽城、二道的部分居民小区,看到居民占用小区绿地当菜园的现象普遍存在。在二道区一个旧式居民楼前看到,几位老人正在用小木棍“圈地”。每隔十多米的地方,就有人用围栏隔起来,被圈起来的每块土地均被翻过,一垄一垄的,变成了私家菜园。

绿地变菜园污染环境

在采访时,不少居民对上述侵占小区绿地建菜园的行为表示不满,他们认为,这些住户在原本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绿地上种植蔬菜,侵犯了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同时破坏了小区的整体景观。某小区业主张先生告诉,他家住在3楼,其楼前的绿地被1楼的住户改造成了菜园,每当楼下菜园施肥时便臭味难闻,苍蝇、蚊子满天飞,他都不敢开窗户。张先生说:“小区整体绿化被破坏了,绿地属于公共用地,凭什么个人说占就占了?”业主孙先生说,“春天、夏天还好些,到了冬天菜园就不行了,楼前楼后都是裸露的空地,大风吹得到处是沙尘。”

居民把小区绿地开垦成了菜园,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是什么态度?负责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服务的某公司经理接受采访时说,这事很难,物业公司是企业,没有执法权,前去劝阻、制止时居民们不听。据了解,目前长春市仍有不少旧小区没有物业公司,其绿地由环卫部门负责管理。环卫部门表示他们同样没有权力制止居民改造绿地用来种菜的行为。

了解到反映的情况后,长春市绿化办一位姓赵的工作人员表示,绿化办接到过市民的举报,上述居民改绿地为菜园的行为会污染城市环境,应当予以禁止,但绿化部门主要是对街路两侧的公共区域进行管理,对小区内的绿地改菜园行为无能为力。目前,长春市绿化办正准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保护城市绿地、不侵占公共绿地种菜的倡议活动。

其他业主可依法维权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于xx就部分居民侵占小区公共绿地当菜园的现象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些居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其行为涉嫌违法,属于破坏城市绿地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于xx告诉,《长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和城市规划中预留的公共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对非法侵占绿地的,责令限期退还和恢复绿地,并按占用、改用绿地面积加倍收取绿地建设费,对主要责任者和批准者给予行政处分;逾期不执行的,可视其情节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责任者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并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针对这一现象,**众鼎律师事务所主任邱*明表示,《物权法》第6章第7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个人没有权利占用。对上述情况,小区的其他居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居民将绿地改为菜园,那么是侵犯了其他人的权力的,这个时候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如果相关部门要求其进行整改,但是没规定时间整改的,可以对其进行罚款。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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