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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带人摔伤谁担责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电动自行车带人摔伤谁担责

搭载人应当对摔伤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我国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是过错原则,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只有在当事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会承担侵权责任。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因此,电动自行车可以负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的儿童,但不能随便搭载成年人。如果电动自行车搭载行为是违反该条例的,且被搭载人也应当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此被搭载人和搭载人应当对摔伤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在法律上就要将就法律条例,才能有说服力。因此这时候一般是搭载人来进行担责,这样才能对受伤者进行相关的经济赔偿,这里也包括了相应的赔偿项目。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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