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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可以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生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学校可以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生吗
学校不可以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生。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 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除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对不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
因此,学校不可以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生,除非一些有特殊要求的之外。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这点大家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来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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