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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能否作为侵权责任损失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行政罚款能否作为侵权责任损失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罚款不能作为侵权责任的损失,行政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作出的处罚,不能作为侵权责任的赔偿款。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条 【被侵权人的请求权】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罚款不能作为侵权责任的损失,行政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作出的处罚,不能作为侵权责任的赔偿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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