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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是否适用侵权责任法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经济损失是否适用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经济损失如果是由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处理,如果是合同纠纷造成的,适用合同法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九条 【侵害财产的财产损失计算方法】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人身权益的财产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方法】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侵害财产权可以报警来处理吗

不该立案的人被立案的,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迅速纠正,并对被错误立案的人给予相应的声誉和经济补偿。

但是,是否属于不该立案的人,判断的标准是国家法律,主要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做出评判的机关,一个是侦查机关本身,一个是国家检察机关。其他机关都不能做出是否不该立案的评价。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侦查犯罪,是有明确界限的,是国家依法对侵害了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追究责任,让他们对自己的罪行承担责任,达到教育本人、警示世人的目的。

立案侦查一种犯罪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因为追究犯罪是关系到当事人身家性命的大事,所以国家法律对立案有严格的规定,达到条件的,确实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才能立案,不是随便就可以将某件事纳入刑事侦查范围的。并且我国刑法规定,故意追究没有犯罪的人,或者故意将犯罪的人不予追究的,都是徇私枉法的犯罪。这个规定也是限制侦查机关要慎重决定是否对某一犯罪行为采取立案的措施。

被错误立案的人,如果立案侦查的活动影响了他的个人利益,他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没有影响他的经济利益,只是影响了人格等声誉,侦查机关也要在相应的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经济损失如果是由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处理,如果是合同纠纷造成的,适用合同法规定处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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