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身体健康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民法典身体健康侵权行为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侵犯身体健康权的行为是比较多的,例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等的行为。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条 【生命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四条 【健康权】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侵犯身体健康权的行为是比较多的,常见的侵权行为包括故意伤害、交通事故、医疗损害、产品侵权、高度危险损害等,侵犯身体健康权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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