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理工男坠楼身亡,学校承担责任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理工男坠楼去世,学校是否负责

如果学校尽到监管义务,则不承担相应责任;若学校未尽到相应义务,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学校应承担相应比例的法律责任。

一般我们所称的理工男是属于大学生或者研究生的范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预知危险的能力,所以学校是否承担责任,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理工男是自己故意坠楼,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十二条规定,学生自杀坠楼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前提是学校已经尽到了监管等责任,行为并无不当。

第二种情况则是学生不小心坠楼,原因是学校的建筑设施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相信大家阅读到这里,已经对文章的内容和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爱惜自己的生命,同时学校也要做好监管义务,保护好每一个学生的安全。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请到在线律师咨询网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解答。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