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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时间滞留校外受伤学校要赔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门禁时间滞留校外受伤学校要赔吗(《侵权责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其实,现在校园基本都会设门禁,超过门禁时间未及时返校,该学生的行为属于违反校园规定,并且在受伤后,将会被认定为擅自离校受伤,所以学校通常可以不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二、学生参加篮球比赛受伤,学校要负责吗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学校虽然接纳了学生,但是未接受监护权,所以学校对学生承担过错责任。所以,学生参加校园篮球比赛受伤,学校在其中并无不当的行为,比如提供了合格的赛场等,那么学校不应该在下列情况中承担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比如学校发生雷击致学生死亡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比如学校外部发生群体事件造成学生伤害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比如学生有天生心脏病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比如大学生因为学业压力跳楼身亡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比如校园比赛;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所以,学校组织了篮球比赛,学生因为参加比赛受伤的,而该比赛其实属于对抗赛,所以难以保证不发生意外。因此,一般学校在其中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学生在校内受伤,学校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但如果学校是在门禁时间在校外受伤的,视为擅自离开学校,学校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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