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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洗澡摔伤学校有责任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学生洗澡摔伤学校有责任吗(《侵权责任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12.31)

学生在校园内的一切损伤,学校都应承担责任,只是责任大小而已,可以全责、主要、次要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澡堂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且学生无打闹生病正常洗浴造成摔伤,学校应付管理责任、安全责任,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学生在学校受伤,各方担责的情形如下:

1、如果学生在校外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由打架双方承担责任,学校通常不负责。

2、如果是学生在校内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那么应该分两种情况来看:

十岁以下的学生在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受伤的,法律通常认定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已尽到管理职责;

十岁到十八岁的学生在学校、培训机构受伤的,学校通常不承担则责任,除非学生的监护人可以拿出证据证明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此时,学校需要承担一部责任。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学生在学校里面出现的一切损伤,学校都应当承担对应的责任。除非由其他因素造成或者人为故意造成的,不可以追偿,学校责任有全责、主要、次要责任。更多相关的民事法律问题,来在线律师咨询网咨询专业民事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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