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游乐场所玩耍受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事件经过】
去年,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儿童被娱乐设施导致骨折的民事案件,事件中不满3岁的儿童右腿被旋转轮盘夹成十级伤残。
1月14日中午,记者来到中心城区3家配备儿童娱乐设施的大型商场内的儿童娱乐场进行了调查。
记者调查多数场所没有工作人员监管
虽然是工作日,但商场内的儿童娱乐场里仍有不少“小客人”,除了滑梯、海洋球、秋千等传统娱乐设施,不少游乐场还配备有蹦床、攀爬架等多个危险系数较高的拓展项目。
记者注意到,万达广场一儿童游乐场在设备四周张贴了数张安全提示,标注了安全操作规范,还为小朋友们准备了头盔、护腕、安全绳等安全设备。家长则在不远处的座椅上陪同、看护自己的孩子,场地内还有几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孩子的安全。
记者在某快餐店发现,店内的儿童游乐区域有安全提示,标注着适合儿童玩耍的年龄,同时提醒家长注意看护孩子,但没有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
相比之下,一大型商场内的游乐场则仅标注了收费细则,并未做安全方面提醒,也没有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记者看到,两个六七岁的小姑娘直接从滑梯上躺着滑了下来,而家长在不远处等候却并未制止。而在另一家商场内同样没有管理员监督,一名10岁左右的女孩甚至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顺着防护网爬到了两三米高的位置,看着让人胆战心惊。
家长声音游乐场最好配备安全员
“我认为只要在游乐场内发生事故,商家要承担不可推脱的责任,毕竟我们是消费者。”冯女士的女儿今年7岁,几个月前在某广场的充气“城堡”上玩耍,不慎摔倒扭伤脚踝,虽未伤筋动骨,但打算去逛街的一家人在医院“耗”了整整一天。“家长担心,孩子受罪,脚踝肿了一个大包,看着都心疼。”冯女士说,女儿请了一个多星期的假,功课落下不少,还直接影响了期中考试成绩。
“儿童在玩耍中本身就存在危险,除了寄希望于安全监管外,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必须随时陪护,避免发生意外。”齐女士说,自己的孩子在玩耍时也曾被地上的海洋球滑到,从那以后,每次到游乐场,她都会打起精神盯紧孩子。“难道安全防护没有统一的执行与评定标准吗?关于娱乐设施的安全系数应该有专门的单位评估,像电梯一样,验收过后才能开张营业。”吴女士认为除了家长的看护和商场的责任,需要有相关部门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验收,避免出现安全隐患。“最好要求商场配备安全员,保障孩子们在玩耍中的安全。”
律师说法商场应尽安全警示义务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德州市质监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游乐场的海洋球、攀岩架、秋千等儿童娱乐设备并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标注的特种设备范围内,所以不属于质监局的管理范围。
【法律解读】
“首先,商场和该游乐场的经营者应尽安全警示义务,购买质量过硬的合格产品,并在游乐场醒目位置标明适合游玩的年龄和安全注意事项,并提醒家长注意看护,最好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员,负责孩子的安全。此外,商场发现儿童做出危险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在商场尽到安全警示义务并做好安全工作的情况下,仅需承担一小部分责任。“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监护人,在这时更应该尽到看护责任。”若商场已经尽到义务,但家长并未在旁陪同看护的,则需要家长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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