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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超市摔伤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小孩在超市摔伤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一、超市的环境

1、小孩摔伤时,是否是超市的障碍物碰撞,此障碍物有无设置明显的、足以让顾客清楚看到的提示并完全可以避免的环境。

2、超市是否有堕落物碰撞而导致小孩摔伤。

3、超市的工作人员有无碰撞小孩的行为。

4、小孩摔伤的部位,有无散落的液体、或者容易造成摔倒的物质。

5、超市的地面防滑设施,是否符合装修的行业标准。

是由于超市的环境因素引起的,店里就要负一定的责任;如果超市在这几方面都没有过错,那么超市不负责任。

二、小孩有无监护人在场

小孩由于没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所以,小孩的摔伤,即使与超市的环境有关,因为监护人没有直到监护作用的,监护人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三、法律规定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小孩商场受伤手指骨折赔偿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小孩在超市摔伤责任应该谁来承担 小孩在超市摔伤责任需要先进行认定,并不完全是超市或是家长的责任,责任认定后再去商讨后续赔偿事宜。小孩在超市摔伤责任在谁如果你自己并不是很清楚,建议你可以点击在线在线律师咨询网咨询系统直接询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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