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童乐园玩耍脚骨头摔断了,儿童乐园要负责任吗
在儿童乐园玩耍脚骨头摔断了,儿童乐园要不要负责任
如果游乐场内已经悬挂及粘贴有安全提示,要求涉案游乐项目必须在家长陪同下游玩,其监护人未陪同儿童入场,对于儿童的受伤存在较大过错,那么监护人应承担主要责任。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更是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定监护责任。对存在危险的娱乐项目,监护人应该充分衡量危险大小与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之间的适合度,提高警惕,避免意外发生。
如果儿童乐园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儿童乐园开设的娱乐项目是针对不特定的未成年人,应该采取悬挂警示标识、隔绝危险物品等有效措施预防危险发生,尤其当年龄较小的儿童进入有风险的娱乐项目时,安全保障义务人更是应该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儿童的监护人陪同玩耍并说明危险情况,尽到相应的法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商场里面的娱乐项目经营管理者应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采用特别标准。如果在经营活动或者社会活动领域,存在对儿童具有诱惑力的危险时,经营者或者社会活动组织者必须履行最高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采取的保障义务包括,消除危险,使之不能发生;使未成年人对该危险隔绝,使其无法接触这个危险;采取其他措施,保障不对儿童造成损害。
我们可以看出大多数情况下,当家庭去儿童乐园游玩时,如果出现摔倒将骨头摔断的情况,往往儿童乐园只要不是因为明显的设施问题都不会负责任, 因为现在大多数公共设施场所都会贴有注意安全的标志, 当然,如果情况较为复杂的可以联系律师,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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