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王某签订的购车协议,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秋某向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符合担保合同的要求也合法有效。协议签订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交付车辆的义务,适当履行了合同,王某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给付所欠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货款,然而未付,担保人秋某因担保合法有效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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